詞條
詞條說明
一、為什么要制定《牙膏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?牙膏既是日用消費品,較是與人民群眾健康密切相關的產品。新中國成立初期至上世紀90年代,牙膏由原輕工業(yè)部實行行業(yè)管理。2005年,原質檢總局依據(jù)《*人民共和國工業(yè)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》,對牙膏生產企業(yè)實施生產許可管理,頒發(fā)化妝品生產許可證。2007年,原質檢總局發(fā)布的《化妝品標識管理規(guī)定》(100號令)將用于牙齒的產品納入化妝品。2013年機構改革后,原食品
1、問:化妝品定義是什么?答:化妝品是指以涂擦、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,施用于皮膚、毛發(fā)、指甲、口唇等人體表面,以清潔、保護、美化、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(yè)產品。其中通過口服、注射等方式起到美容效果的產品依照其屬性分別按保健品、藥品或醫(yī)療器械等其他品類予以監(jiān)管。牙膏使用時接觸口腔粘膜,不符合化妝品定義,但按照《化妝品監(jiān)督管理條例》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(guī)定進行備案管理。香皂符合化妝品定義,但不作為化妝品監(jiān)
化妝品的種類繁多,目前尚無統(tǒng)一的分類方法,在此簡要介紹主要的幾種分類方法。 (1)按使用功能分類 可分為特殊用途化妝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妝品(普通化妝品)兩大類。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又可分為清潔類化妝品(如洗面奶、洗發(fā)水、沐浴露等)、護理類化妝品(如化妝水、潤膚乳液等),以及美容類化妝品(如眼影、胭脂、口紅等)。 (2)按使用部位分類 可分為膚用化妝品(如卸妝油、潤膚霜等)、發(fā)用化妝品(如洗發(fā)水、燙
化妝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過0.1%(w/w)的成分,如何標注?
根據(jù)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微量成分是指化妝品配方中含量不**過0.1%(w/w)的成分,當產品配方中含有微量成分時,應當以“其他微量成分”作為引導語引出另行標注,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。微量成分只需標注一次,在“成分”引導語后不再進行重復標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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